开展十大整治 拆除一半分散燃煤采暖锅炉
拔除5000根黑烟囱 逾2000户居民采暖“煤改电”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省城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控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将在刚刚开始的这个采暖期,开展为期5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控行动。
完成6项治理任务
年内完成古交兴能电厂机组供热改造和古交到太原长距离输送管网建设,新增供热能力5000万平方米。建成区内529台燃煤采暖锅炉清零,冬季采暖燃煤减少 90 万吨;拆除建成区外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总量的50%,冬季减少燃煤12 万吨。
完成“煤改电”试点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2000户以上城乡居民采暖 “煤改电”。年内完成城中村5000根黑烟囱的拔除任务,减少冬季燃煤20万吨左右。对市区范围内和清徐、阳曲县城范围内的村(社区)以及蔬菜大棚、花卉大棚等全面推广使用民用洁净焦炭,冬季民用洁净焦炭推广使用量达到50万吨左右。 15家焦化企业10月底前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程,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治。 12月底前完成32081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
10大整治净环境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大整治:对全市所有工地(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园林绿化工地)逐一排查,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围挡、苫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要求的,未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治。渣土运输大整治:10月底前完成 1300辆环保渣土车的更新;凡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的车辆,一律停止渣土运输,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渣土行为;对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倾倒以及沿路抛撒渣土的运输车辆,实施停运整治。渣土、料堆大整治: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对市区范围内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渣土堆放场所、料堆和煤堆等实施全面清理整治,能清理的全部清理,暂时不能清理的实施密网覆盖,并定期喷水抑尘。
城市保洁大整治:对市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道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对小街小巷实行专人负责清扫,保持道路整洁;结合气象条件对城市主次干道路面、便道实施全面冲洗;科学安排洒水喷雾作业时间,当气温在5℃及以上要组织对道路进行洒水或喷雾,保持路面湿润不起尘。实施重污染机动车大整治: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制通行区域、时段,在市区范围内(含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全面禁行黄标车;在南寨、尖草坪、桃园、金胜、晋源、坞城、小店等环境敏感点周边1平方公里街道实施载重货车禁行。取缔土小燃煤设施大整治:对各 类经营场所(居民生活采暖、未实施供热改造城中村除外)、传达室、仓储、建筑工地食堂、临街门面房等使用的燃煤大灶、茶炉和小火炉进行排查,发现 后依法予以取缔。燃煤锅炉大整治:逐台排查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每台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完好,脱硫剂储存到位,煤场、渣场封闭, 煤质符合硫份低于1%(型煤可燃硫小于0.3%)的要求;对超标排放和使用不合格煤质的单位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工业污染综合监管大整治:对每个污染源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偷排、漏排和污染物严重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对电厂、焦化、冶金、水泥等重污染企业,采取监测与监察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全过程监控企业排放。垃圾秸秆禁烧大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采取集中收集、集中拉运、集中处置等措施合理处置垃圾、树叶及路边杂草。禁止散煤入市大整治:市区范围内严禁散煤销售、运输、堆存和使用(热源厂、二电厂、太钢除外)。
此外,太原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将加强会商,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采取工地停工、企业限产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可能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时,将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启动应急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