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科技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作,制定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截至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已达到12家。从中部六省来看,2021年,科技部批复了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22年,科技部批复了安徽省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湖南正在申请创建长株潭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河南正在推动创建郑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议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案由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山西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随后山西开展了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山西全省域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后又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为载体申请创建,但均未获得批复。
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武汉、长株潭、郑州、合肥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再次提出,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
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包括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五市,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山西发展的关心关怀和殷切期望,是山西“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的核心组成部分。山西中部城市群国土面积占全省的47.3%,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50.0%,总人口占全省的46.3%,是全省发展态势较好的地区,也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区域。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17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全部位于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有3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占全省的41%,其中,国家级开发区4个,占全省的57%;集中了全省73.2%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全省创新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太原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先后获批建设。山西综改示范区建设加速,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聚集,具备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基础和条件。
山西作为国家唯一的全省域、全方位的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山西中部城市群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既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走出一条资源型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路子的内在要求,对有效支撑山西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具有重大意义。
建议
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吸引全国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进行转化,着力把握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源头供给、提升各类机构转移转化能力、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环境等关键环节,突出煤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高端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双向转化等区域特色,开展承接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民间资本融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完善的市场化和标准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等示范,建设成为山西乃至中西部地区、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地、技术转移转化辐射源、科技成果转化功能集聚区。
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基金向山西的投放力度,通过政府增信和适当让利,吸引社会出资和引导投向,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供更强力的资金支撑,加速先进技术和产品落地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山西分中心,建设阳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承转基地,合作建设一批开放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实现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