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本报记者封莉摄
3月7日下午4时,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对最高法工作报告进行了解读。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余茂玉从最高法报告中的数据,企业和个人破产制度,热点、典型案件以及《民法典》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等多方面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报告点到160多处数据,“有名有姓”的司法案例达98个
据余茂玉介绍,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展开,报告中有名有姓的司法案例达到98个,点到了160多处数据。“这都是历史上最多的。”余茂玉表示。
最高法报告提出,2018年至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9万件,审结14.5万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81.4%和81.5%,制定司法解释11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19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7亿件,审结、执结1.44亿件,结案标的额37.3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64.9%、67.3%和84.7%。
余茂玉总结说,今年的工作报告用四个关键词概括,就是“服务大局、紧贴民生、守护公正、深化改革”。在服务大局方面,报告用16个段落讲述人民法院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履职成效,全面介绍惩治腐败犯罪、打击网络赌博、开展扫黑除恶、维护公共安全等工作,介绍了助力稳经济增信心、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绿色发展、保护“农业芯片”等情况。
报告中还提到,人民法院将发布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尤其报告还讲到了,针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明确表示对于错案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着力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余茂玉强调。
紧贴民生方面,则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两个维度,阐释了“坚持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的内涵,介绍了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出台促进消费30条、稳定就业14条,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坚决纠正就业歧视等情况。
守护公正方面,用大量案例生动阐释了人民法院恪守法治精神、守护公平正义的担当作为,其中有“百香果女童被害案”、“鹦鹉案”、“兰草案”等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也有一系列事关价值取向的“小案件”。
深化改革方面,报告描绘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从司法理念到具体实践、从体制改革到科技应用、从司法作风到履职能力发生的深刻变革。
解读破产制度,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案成功化解1.1万亿元债务风险
三年疫情对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造成了冲击,人民法院在稳定经济和增强信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说,过去三年,面对疫情影响冲击,人民法院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帮群众排忧解难。报告在这部分介绍了法院完善司法政策、化解涉疫纠纷、善意文明执行情况。
在完善司法政策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20条、促进消费30条、稳定就业14条等司法文件,努力稳定就业、促进消费,帮助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在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方面,三年来,人民法院妥善化解合同履行、商铺租赁、物流运输等涉疫纠纷77.9万件,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纠纷多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特别是对于基础相对薄弱的一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人民法院按照民法典规定积极协调,以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履行债务,帮助大中小微企业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渡难关。
而在善意文明执行方面,人民法院尽可能采用“活封活扣”,有效释放361万件查封财产的价值,及时修复企业信用179万件次,对13万个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
但确实有一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对于这种情况,余茂玉介绍说,这涉及到法院的破产审判领域。报告中介绍,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破产案件4.7万件,涉及债权6.3万亿元。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对确实资不抵债、产能落后、拯救无望的企业宣告破产,及时实现市场出清,释放生产要素。
余茂玉解释,“清算消亡”并非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的唯一结果,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救治机制后企业也可能“起死回生”。通过破产重整,可以为企业注入新的生产要素,与原有生产要素进行组合,从而把整个企业盘活。报告介绍到,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2801件,累计盘活资产3.4万亿元,帮助3285家企业摆脱困境,保住了92.3万人的工作岗位。如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案成功化解1.1万亿元债务风险,另外还有一大批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现在已经继续在创造经济价值。
除了企业破产,对于近些年的个人破产制度,余茂玉说,人民法院在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让那些诚信的创业失利者能有重归市场打拼的机会。比如深圳破产法庭2021年3月试点个人破产制度以来,已审结个人破产案件171件,一批“诚实而不幸”的人获得新生。同时,法院还通过建立阳光公开的机制,消除公众对欠债个人借破产逃避债务的顾虑。
报告还提到了一组数据,五年来,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执结451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4万亿元,其中,2022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
“小案件大道理”,支持见义勇为、不让好人吃亏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最高法报告提到的案例中,有一类是曾经引起热议的案例,如“百香果女童被害案”“鹦鹉案”“兰草案”。
余茂玉介绍了这类案件从审理到判决法院的价值考虑,“报告中提到的这几件案件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关乎人身自由,甚至事关生杀予夺,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仅看客观危害行为、危害后果,还要看主观恶性大小,不仅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还得准确领会把握法条背后的法治精神、人文精神,让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受刑事追究,使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
还有一类案件,就是常说的“小案件大道理”。余茂玉表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报告写进这些小案件,就是要用鲜活的案例努力讲好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故事。
再比如,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逃逸者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法院判决朱振彪对此不承担责任;医生在电梯内劝阻吸烟,被劝老人突发心脏病离世,法院判决驳回老人家属向医生索赔的诉讼请求。
“这些案件体现的就是要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不让好人吃亏的价值取向。人民法院通过符合法理、情理、道理的判决,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通过“小案件”讲清“大道理”,用公正司法呵护道德的勇气,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让老百姓敢做好事、愿做好事。”
谈司法改革,去年法官人均办案数增至242件
3月7日的访谈中,余茂玉还谈到了近些年持续推进的司法改革话题。
余茂玉说,报告主要从4个方面介绍了司法改革情况。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人民法院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实现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推行类案强制检索,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
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在2021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在完善法院组织体系方面。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增设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使得法院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广泛应用类案识别推送、智能合约执行等技术,不断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
在互联网司法方面。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完善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建设,发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意见,不断加深各领域探索。
通过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双轮驱动,这些年,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报告提到一组数据:2018年以来,全国法院结案总量年均增长5.2%;法官人均办案从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2年的242件;在线诉讼审理周期比传统模式缩短22天。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效果,坚定了人民法院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认真贯彻民法典,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
这几年,立法上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颁布了《民法典》,这是共和国的第一部法典,大家都很关注。特别是《民法典》专门强调保护人格权,凸显了对人的价值的重视和保护。
余茂玉介绍说,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民法典,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
报告列举了很多生动的案例。比如,在自家门前安装可视门铃却无意间拍下记录邻居进出录像,法院判令予以拆除。比如,在餐厅就餐被强制要求扫码点单并收集个人信息,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删除客人信息。再比如,对于侵害“氢弹之父”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名誉的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
“人民法院通过这一系列的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隐私安宁免遭侵扰,名誉荣誉不被诋毁,人格利益更受重视,让人的价值、尊严受到法律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余茂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