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男子吴某与女网友视频聊天,女网友要他转一笔钱,吴某发现不对劲之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继续用吴某的电脑与对方视频连线,女网友振振有词地说:“他把我全身上下都看了,我跟他要钱还不可以哦?”民警回复:“你这个行为是敲诈勒索,要钱到派出所来!”
吴某无聊,上网找乐子,在某直播间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开始聊天,吴某发现女子言语很开放表示可以进一步深聊,随即脱掉了外衣。吴某在女子的挑逗下心猿意马,开始按照女子的引导脱掉了外衣、内衣、最后是裤子。
两人最后都一丝不挂,女子在展示完自己的身材后对吴某说:哥哥,该打点赏钱啊。吴某觉得打一点赏钱也就一百、二百的。没想到女子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哥哥,我的赏钱有点贵的,看哥哥是实在的人,就先打一个5万吧!”
吴某是个刚工作不久的小伙子,别说5万元,就是现在让他拿出5千元也很吃力。吴某说自己是没钱的时候,发现女子的语气也变了,女子说不转钱的话会把吴某的裸照公布出去。
吴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民警赶到吴某的住所,听了吴某的叙述后确认他没有转钱后,民警就继续用吴某的电脑连线女子,当民警质问女子为何要吴某转钱时,女子的回答竟然理直气壮,她说:
“他把我全身上下都看了,我跟他要钱还不可以哦!”
民警直接回怼:“你这个行为是敲诈勒索!要钱到派出所来!”
电脑对面的女子始终不敢露脸,最终灰溜溜地挂了电脑。
1.女子通过裸聊让吴某转钱,涉嫌什么罪?
裸聊只要不进行传播就不违法。通常情况下恋人或者夫妻之间的此类行为属于个人隐私,只要没有进行传播,那就不违法。
但如果是有偿的裸聊,那么提供裸聊服务的一方将涉嫌传播淫秽信息或组织淫秽表演犯罪,而接受裸聊的一方如果只是单纯的裸聊行为,那其实并不明显的违法,但公安机关可要求其配合调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本案中,女子引诱吴某进行裸聊,目的是敲诈钱财,如果不涉及视频传播等现象,只是借此敲诈钱财,那就涉嫌敲诈勒索罪。
而如果女子为达到目的截屏吴某视频进行曝光传播,那就又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2.吴某参与裸聊,违法吗?
吴某在女子引诱下参与裸聊,但他仅限于与女子之间,并不涉及传播及其他目的,吴某也就没有违法。
但吴某的行为存在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也易于被人利用,导致不当违法行为的发生。本案中女子就利用了吴某的好奇等心理,让他落入事先设计好的情境中,对他进行敲诈勒索。
吴某在最后关头及时醒悟果断报警,既避免了自己的损失,也避免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陷阱,应该说还是非常明智的。
但是尽管吴某没有违法,公安机关还是要对他的这种高风险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这是警示吴某,也是警示所有人:对于高风险的行为,要有分辨的能力,更要有拒绝参与的意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