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受教育权利,晋中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投入力度,初步构建了一套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10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为家庭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生活补助;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制度,补助标准为初中生1250元/年,小学生1000元/年;三是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对家庭贫困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予1500元/生、年的资助;四是高、中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高职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生、年,中职学校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生、年。通过实施贫困生资助制度,全市每年有6.5万名贫困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补助,有效减轻了其家庭负担,避免了因贫辍学问题,让贫困生及其家庭感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
今年,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学费。为了将这项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与教育、扶贫、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努力做到精确到户、精确到人,确保贫困户子女的全覆盖。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扩大我市扶贫助学体系的覆盖范围,提升教育精准扶贫力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