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医疗医保卫生领域深化开展“排忧行动”的公告
2023-03-18 20:05  浏览:93
阳泉市纪委监委
关于在医疗医保卫生领域
深化开展“排忧行动”的公告

目前,阳泉市纪委监委正在医疗医保卫生领域深化开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排忧行动”。为切实解决在医疗物资采购、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保基金、医疗服务“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诉求、主动监督推动落实。

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1.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是否存在未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监测和定期通报机制,落实好结余留用激励机制的问题;是否存在没有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质优价宜药品及医用耗材,落实规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问题。

2.在持续强化基金监管方面。是否存在日常监管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对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加快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规范用好举报奖励机制,充分激发第三方监管力量和社会监督员的潜力和作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开展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全面开展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业务培训工作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贯彻落实好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的问题;是否存在内部审计工作,没有对各项保险待遇支付等情况全面开展内审和稽核工作,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3.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是否存在未按上级规定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目录编码应用,完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准入规则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DIP付费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启动转省城住院患者按DIP付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进一步推进我市“互联网+”医保支付等工作,开展门诊特药、特病等处方流转和网上配送服务的问题。

4.在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机制方面。是否存在未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持续落实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好我市首批十一家试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和责任医师培训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持续做好《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深入基层进行脱贫成果重点工作专项调研,确保医保扶贫政策全面落到实处的问题。

5.在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是否在实现医保经办“综合柜员制”的基础上,未开展医保服务“全城通办”,没有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医保服务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市门诊慢性病(门诊大额疾病)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推进完善新生儿落地参保和系统登记同步,逐步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通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做到政策解答更便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持续抓好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积极推广医保移动支付的问题。

二、市卫健委负责:

1.医疗服务“看病难、看病贵”方面。是否存在群众诊治就医过程中医疗机构科室相互推诿、过度医疗等问题;是否存在就诊过程中医务人员脱岗现象。
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方面。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收红包”“院外购药‘吃回扣’”等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态度恶劣、不履行“首诊责任制”等问题
3.日常管理监督方面。是否存在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问题。

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市医疗保障局服务电话:
2296158
市卫健委服务电话:
2290188
电子邮箱:yqspyxd@163.com
yqybjbgs@163.com
yqwjwfgk@163.com
阳泉市纪委监委“排忧行动”工作专班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