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可享贴息
昨日,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获悉,首批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和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融资贷款贴息项目开始申报。申报企业项目需在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规定期限内在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贷款。申报材料经市、县扶贫办审核汇总后,须于9月19日前报送省扶贫办。
按照规定,已申报过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的申报范围,原则上需符合《山西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申请企业需提供企业申请报告、项目实施单位申请贷款贴息基本情况表等有关材料。贷款贴息的具体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会计年度内取得的贷款给予贴息。对于项目单位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贷款合同、资金到账凭证、计息单、银行资信证明等资料不全,不予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