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英:“丁书苗寻租”折射民企寻利之难
据《新京报》1月9日报道,晋商丁书苗自从认识刘志军后,其资产从2008年初的4亿元,飞升至2010年9月的45亿元,两年时间翻了10倍。
追踪丁书苗的从商之路,可以发现,其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主要依赖勤奋、精明做点小生意,丁书苗在生意场上真正成形做大,始于上世纪90年代之后。在此后的20年间,丁书苗先是投资运煤、贩卖车皮,尔后更是转战北京、参与铁路生意。此间,虽然丁书苗的生意愈发做大、投资领域逐渐拓宽,但其从商之道却主要围绕“寻租”二字。
丁书苗虽已锒铛入狱,其背后靠山亦早已落马受审,但是,之于当下民企而言,“丁书苗寻租”现象并未绝迹,而其背后的制度之缺和民企的难言之隐显然更值得我们深思。
这种制度之缺,既来自于对政府干预微观经济有效监管的缺失,更来自于相关行业的过于垄断。而这种制度之缺,直接造成了当下民企相对尴尬的地位。
对于历史仅30多年的民企而言,其最好的成长环境,显然是改革开放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存量改革为主的时期,在这一期间,无数不名之辈登上了创业舞台,并迅速积累财富和自信。而当改革车轮驶至2000年后,这一阶段是以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并行的时期,民企的成长环境虽不如上一时期,但空间依然较大、仍可缓慢前行。可是,当经济改革进入已无存量可改、且增量改革步履维艰的近10年,在成本持续增加、外需陆续减少、且资源配置过于失衡之际,民企不得不无奈地进入艰难维生之路。
当然,这种艰难并非针对所有民企。对于已经通过国企改制、转型房地产等阶段性暴利行业的民企来说,这反而是一个快速膨胀的好时期。除此之外,亦不排除极少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能力过强的民企,仍然可以保持相对速度的成长。
但是,之于绝大多数民企而言,此一阶段的成长环境显然已大不如前。一方面,近10年来,我国要素资源的成本日益提高,无论是原材料、人工,还是水费、电费等,均在高速攀升。另一方面,此一阶段资源配置的垄断性明显增强,无论是信贷、土地、产业,还是补贴、定价等。
如果说,在2008年之前,民企要素资源成本的大幅提高,尚可以通过中国加入WTO后所带来的“全球化红利”予以对冲。可是,当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后,随着发达经济体消费需求的大幅减少,中国民企发展的状况亦已一日不如一日。
在成本持续增加、外需陆续减少之窘境下,再遭遇资源配置的严重不均衡,显然会令民企难以承受,这亦是2011年以来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民企倒闭潮”频繁出现的根源。虽然,中国于2005年和2010年分别颁布了“非公经济36条”和“新非公经济36”,但是,之于民企的实践层面而言,新旧非公经济36条仅是一道漂亮的玻璃门,民企“看得见,却进不去”。更为严重的是,在本轮资源配置过于向央企(国企)倾斜之下,民企不仅陆续退出了煤炭、石油等资源性行业,而且在利率持续垄断之下、在信贷资源配置过于失衡之下,大批民企最终不得不依赖高额的融资成本维持生存。
以此而论,丁书苗的寻租,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国民企的寻利之难。在民企成长空间日趋收缩、而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的权力相对失控、以及央企(国企)对资源的垄断能力过强时,大批民企屈服于权力、沦为央企(国企)附庸,并转而利用权力寻租、分食央企(国企)的垄断利益,本就是顺理成章之事。而这其中,胆大如丁书苗、李薇、张荣坤者,必然会以身试法,企图将寻租作为企业快速膨胀的捷径。
对于“违法寻租”的民营企业家,必须绳之以法。但是,与之相比,我们更应堵住寻租之门,亦即是说,必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并彻底扭转资源配置过于向央企(国企)倾斜的趋势,从而给予民企相对公平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