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扶持中小微企业 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
11月11日,阳泉市中小企业局发布消息,即日起,阳泉市将从财政扶持、解决企业用地、加大融资服务及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方面入手,为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设立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特别是要支持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为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并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5年以上小微企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增量30%以上形成的不良增率部分,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其当年度新增增值税省级留成部分的50%,由省给予奖励。市县留成部分50%由市县同级给予奖励。
同时,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标准分别给予每家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