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西企业商会一届三次理事会决议通告
决议如下:
关于北京山西企业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李建国代理会长职务的决议
北京山西企业商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就李亚新会长书面提出的《关于辞去商会会长职务的报告》及《关于由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代理会长职务的提议》,进行
认真研究后认为,李亚新会长的提议从商会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大局考虑,令人钦佩。为此,北京山西企业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如下:
一、同意李亚新会长辞去商会会长职务
二、由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代理会长职务,行使《北京山西企业商会章程》第25条规定的会长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代理会长职务的期限,从商会办公会通过即日起,至商会换届产生新会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