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营改增累计减税2.8亿元 助力企业发展
记者从山西省国税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8月底,营改增在山西省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铁路和邮政业、电信业全面试点运行,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山西省纳入试点纳税人39700户,累计应纳增值税45.5亿元,相比原营业税应纳税额减少2.8亿元,减税效应明显。更重要的是,试点纳税人纳入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激发了企业的竞争活力,原增值税纳税人抵扣范围逐步扩大,增加税款抵扣额度30.17亿元,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极大地促进了各相关行业的发展。
日前,山西省国税局召开“营改增”重点行业企业座谈会,来自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邮政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等10户重点企业代表畅所欲言,从税率增减、抵扣内容、上下游客户选择、固定资产更新时机、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谈了“营改增”带来的促进作用,以及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首家以路网干线为资产主体改制并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铁路运输企业,该公司总会计师李琳认为“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运价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货主可以抵扣的范围和数额,大幅度降低了货主承担的运输成本,极大地增强了交通运输业的市场竞争力。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山西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俊平认为,“营改增”虽然改革初期会造成电信行业总体税负有所上升,但是随着电信运营商经营模式的变化,固定设备投资规模的增加,以及增值税链条加长和不断完整,改革对于电信运营商的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将逐步显现。
山西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从国家大局出发,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为政策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建议企业根据增值税税制要求,适当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式和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营改增”的调节作用,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主动加强沟通,认真研究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以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让企业获得实惠和便利,分享税收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