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月2日下午,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听取2013年度省级政府投资计划和全省及省本级财政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汇报,研究2014年度相关计划安排,原则通过 《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副省长张建欣、郭迎光、王一新、张复明,省政府秘书长廉毅敏参加。
会议认为,2013年,省投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简政放权、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安排资金、管理项目,圆满完成了省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有力带动了社会投资合理较快增长,有效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会议要求,2014年,省级政府投资要继续坚持保重点、保续建、保配套和依法合规、提高效益的原则,继续向 “四化”建设、科技创新、“三农”工作、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城镇化建设、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倾斜,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有序推进。
会议指出,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纪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征收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各项目标,特别是持续加大对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民生及相关领域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80%以上,支出增量占全部支出增量的90%以上。会议强调,2014年,要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好收入预算,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好支出预算。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控全省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省本级一般性支出原则上压缩10%、“三公”经费以2013年预算数为限只减不增。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切实保障基本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进一步发挥好财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
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省级政府投资计划和全省及省本级财政收支安排计划,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原则通过 《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草案)》,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