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类小微企业可享财政补助
昨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开始组织申报2014年山西省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按照规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财政等部门认定,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
此次申报范围为已列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确认报送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名单的企业。
申报劳动密集型企业审核查验内容包括:实地查勘企业地址,看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实地查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看是否属于企业法人、是否与地址和经营范围相符;查验企业上年度12月份税务报表原件,看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查验是否有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公章,看纳税额度是否属实。企业从事的行业不能是国家和山西省限制类产业,如烟花爆竹销售等。
科技型企业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等指标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开发的项目或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符合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