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全省788个村开始试点
5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备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工作即日起在全省范围试点推行。已经印发的《山西省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这一试点工作将在全省113个县(市、区)193个乡镇的788个村开展。具体名单可登录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不清的,应依法确定所有权后再开展确权登记。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村承包地,将不纳入登记范围。省政府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清查确权登记每个环节都要民主协商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须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对于在试点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必须要有群众共同参与,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能硬性操作。
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村承包地将不纳入登记范围
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今年我省计划在包括太原市阳曲县杨兴乡、清徐县柳杜乡等在内的113个县(市、区)193个乡镇的788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潞城市整县推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后再开展确权登记。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村承包地,将不纳入登记范围。
试点内容包括: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探索研究农村土地确权技术路线、工作机制、信息化管理模式、确权成本和相关问题的政策性解决方案等。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可由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规定办理登记。经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