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5个市县(区)入选省级低碳试点
为探索全省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山西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名单已下发,并确定在太原市、朔州市,以及大同市阳高县、忻州市忻府区、吕梁市文水县、晋中市昔阳县和祁县、阳泉市平定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沁县、晋城市高平市和泽州县、临汾市古县、运城市万荣县和垣曲县15个市县(区)开展试点工作。首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名单的确定是根据地方自主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确定的。
据了解,纳入省级低碳试点的市县,在重点低碳项目的建设上将得到一些政策上的倾斜,这对相关市县培育低碳新型产业和低碳绿色产品,合理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能为建成生态、有机、绿色的低碳宜居市县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