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千家企业2013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为确保“十二五”节能目标顺利完成,山西省节能工作领导组近日下发通知,对省千家企业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本次考核工作主要是针对省千家企业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目标为定量考核指标,其完成情况是指“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完成情况;节能措施为定性考核指标,其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和领导、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进步以及节能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加分项6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加分2分;节能措施为60分,加分4分。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分-95分(含80分)为完成、60分-80分(含60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此次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进行。年综合能耗3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和行业代表性的工业企业,由山西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牵头,委托省节能监察总队具体组织实施;年综合能耗30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企业的考核由各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考核,由省教育、商务、交通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省千家企业要认真对本企业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各考察组对省千家企业上报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考核计分表中的指标逐项分解审核,通过听取千家企业汇报、审核查验档案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对逐项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山西省政府审核后将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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