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会关于表彰会员科学发展模范标兵的通知
关于表彰会员科学发展模范标兵的
通 知
全体会员:
按照我会颁发的《天津市山西商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结合会员企业科学发展示范标兵标准的内容,拟在2010年初召开大会,总结表彰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表彰的主要内容有:
1.科技创新模范单位:为我国节能减排、环保、科技自主创新领域做出较大成效或成功转型到上述领域并已见成效的企业。
2.企业科学发展示范标兵:积极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产品升级换代、企业投资创业、或扩大生产、投资规模齐身行业前位或百强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成绩突出或转型发展成功见效的企业。
3.诚信经营先进单位:在社会有广泛的诚信口杯和美誉度,靠诚信发展壮大、赢得市场、人心,获得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诚信荣誉称号或表彰。
4.和谐创建模范单位(个人):承担社会责任、投身慈善公益事业成绩显著,大量安置下岗职工,企业内部民主管理、调动职工、人才积极性成效显著;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5.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内部管理上水平、规范化,企业文化建设独具特色并有显著成效,达到了推动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6.积极支持基层党建先进个人:非中共党员民企投资人积极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企业党组织提供活动的时间、经费和场所,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企业党员模范骨干作用,积极采纳企业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成绩明显。
各会员、单位可以按照上述内容自荐申报,并写明理由事迹和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于2009年12月20日前,上报到天津市山西商会会员部,以便由商会从中评选出各类模范标兵进行表彰通报。
商会电话: 85588029 58814277
联 系 人: 高淑萍 张爱梅
商会邮箱: tjscct@126.com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