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0县(市)获“新农村电气化县”荣誉称号
1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经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电力公司联合考评,授予陵川县、左云县、屯留县、和顺县、太原市小店区、右玉县、绛县、河曲县、浮山县、交城县等10县(市)“新农村电气化县”荣誉称号。
2014年以来,各供电公司认真落实“电网坚强、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政企联动,全方位推进;科学规划,高质量实施;示范先行,高标准要求”的工作思路,在县、乡(镇)、村三级政府的支持下,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工作来抓,从而涌现出了一批符合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先进单位。同时要求全省其他各县对照标准,加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力度,积极争创“新农村电气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