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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回应副检察长“奢靡娱乐”:以铁纪律抓整改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新华网   发布者:晋商网编辑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服务电话:15300248390 时间:2013年9月16日 10:57


        新华网太原9月15日电(记者徐伟)9月15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通报山西省委对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加私企老宴请娱乐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深刻反思作风建设中的疏漏,认真研究下一步整改措施,以此为戒,重塑形象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认为,在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反对“四风”的形势下,个别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参加私企老板宴请娱乐,严重损害了山西检察机关乃至全国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山西省检察长杨司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深入举一反三,坚决引以为戒,以此案为反面教材,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纪律整顿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查纠“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表示,要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政委“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个严禁”》。对于严重败坏检察机关形象的害群之马,实行零容忍,依法依纪彻查严处,绝不姑息,绝不袒护,绝不手软。

  9月12日,山西省检察院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到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相符合的场所活动;严禁参与与自己职务、职责相关的宴请;严禁在社会上耍特权、逞威风、寻衅滋事;严禁公权私用,损害检察机关形象。

  据了解,因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近日被分别给予撤职、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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