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省内中小企业增添融资新渠道,可通过沪深交易所备案发行债券
12月24日,记者从山西证监局获悉,我省已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成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这意味着,省内中小企业将可通过沪深交易所备案发行私募债,解决其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境内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与银行贷款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条件较为宽松,对发行主体的财务情况和信用评级均没有进行限定。发行采用备案制,无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仅由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便可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具有发行周期短、前期投入少、综合成本低等优点。另外,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所募集资金的发行总额无限制,资金具体用途也没有明确规定,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投资等,能灵活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等多种需求。
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对我省意义重大。一方面,中小企业有了新的融资渠道,一些达不到交易所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也能获得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机会,对其改善公司治理、培养资本市场意识大有裨益。另一方面,启动这一试点有利于改善全省金融生态环境,通过私募债定向发行,可吸纳省内一部分民间资金,引导其流向实体经济。
在启动以沪深交易所为平台的私募债的同时,我省基于四板平台的私募债发行也已取得突破。据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公告,截至今年11月底,山西金虎便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该中心分两期成功发行私募债券,发行规模达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