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晋商宣为民
宣为民, 1955 年 2 月 18 日 ,男,中共党员,汉族,系乡宁县光华镇七郎庙村人,现任临汾市工商联会长。
1972 年,毕业于乡宁县光华高中。
1974 年- 1984 年,担任七郎庙村副支书、村长、支部书记等职务。
1985 年 10 月- 1990 年 11 月,任乡宁县光华镇振兴煤矿矿长、焦化厂厂长、汽车队队长等职务。
1990 年 12 月- 1995 年 4 月,任乡宁县地方国营水铁厂厂长、冶炼总公司总经理。
1992 年,被中共临汾地委人命为乡宁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成为临汾地区“十大新闻人物”之一。同年,被中共临汾地委、临
汾地区行署授予“临汾地区特级劳动模范”,被山西省劳竞委员会荣立“二等功”。
1993 年 4 月当选乡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被评为临汾地区扭亏大王。同年 8 月,被临汾地区行署荣记“一等功
”,被中共临汾地委、临汾地区行署授予“优秀厂长、经理、书记”荣誉称号,并聘为临汾地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同时,荣获山西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四化立功奖章,被授予“山西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1994 年荣获全国冶炼系统劳动模范奖章, 被评为“五一”劳动二等奖,获得“ 1994 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5 年,荣获山西省特级劳模奖章。
1997 年,任乡镇局副局长期间到浮山下乡扶贫被评为“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
1998 年,主持工商联工作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
1999 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授予了“山西省抗洪救灾功臣”
2000 年度,分别被授予“山西省光彩事业奖章”和“山西省再就业功臣”称号,被评为“省联先进工作者”。
2001 年 9 月,作为中国企业界杰出代表,荣登文化部社会文化司批准的长城“中华英才宣言墙”。
2003 年,在元宵节临汾市区文化活动中,成绩突出,被中共临汾市委、临汾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2004 年,被山西省工商联合会授予“全省工商联系统经济服务先进个人”,同年 6 月,在全市万名干部下农村宣传贯彻中央 1
号文件活动中,被中共临汾市委、临汾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个人”。
2007年,荣获第二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