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浩里作品-晋商文化研究应用新探之一:以文化反思催生变革转型
以文化反思催生变革转型
——晋商文化应用研究新探(一)
范 浩 里
晋商作为明清时代的一支重要社会经济力量,不仅创造了万里茶路、百年票号和持续500年的商业文明史,而且以一代财雄巨贾的集群式发展,执全国内外贸和金融服务业之“牛耳”。他们曾以利赖九州、汇通天下的气势,垄断近代中国金融汇兑业长达一个世纪!
山西商帮独特的崛起、兴盛、辉煌之路和耐人寻味的经济文化现象,在晋商步入衰落、终结、断代的近百年中,曾引起国内外史学界、政商界、文化界、金融界以及业界精英和社会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他们从多角度、多层面展开的晋商文化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也为今人和后人认识晋商、了解晋商和进一步研究晋商提供了大量的史料与论著。
特别是在晋商故里发起的“重走晋商万里茶路”大型商业文明传播活动,吸引天下晋商广泛参与,并在山西政、商、学界和企业家群体中掀起了新一波晋商文化研究热潮。他们从“经济人”研究晋商文化的不同角度,开辟了晋商文化应用研究的新领域,在晋商故里点燃了当代晋商以“反思”、“涅槃”、“复兴”为核心内容的变革转型之火!
笔者作为长期关注企业经济和晋商文化研究动态的基层实务工作者,有幸在晋商文化应用研究中参与了当代晋商的文化反思与变革转型,并在感性与理性的双重思考中有所心得和开悟。
一、崛起—兴盛—辉煌,晋帮的商业成就毋庸置疑,但其文化精神和主流价值的研究与挖掘,仍有扩大探讨空间的必要。
山西商帮崛起于明初政策导向中的官民盐粮交易,兴盛于十八世纪市场经济萌芽与早期发展时的百业经营和国内外贸易,辉煌于近代中国金融服务和汇兑业务的拓土开疆。在五个多世纪的历史长河中,晋帮创造了扎根山西、驰骋华夏、纵横欧亚大陆的商业成就。
这些辉煌在汗牛充栋的晋商文化研究史料中多有共识,其中不少专家对晋帮的商业模式、商业人格、商业文化和商业实务的经典规则等,都做过很好的归纳、研究与总结;但对晋商军团叱咤风云数百年、基业传承数十代的创业、创富奋斗精神和发展轨迹,却较少从经济发展史的角度,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挖掘。散见于山西政、商、学界的研究成果和国内外的零星学术信息,也很难对晋商文化研究的向度、宽度、深度和精准度做出恰当判断。
在晋商前辈辉煌的商业成就背后,一定还遮隐着历代士魂商才创业创富的思想奋斗史、劳动与资本相融相依的制度激励史、产业链接与集群发展的商业竞争史和大富情怀、家国天下的社会责任史。反观晋帮500年铸就的商儒并重、义利谐调的理念文化,劳资共创、激励兼容的制度文化,产业链竞争、混合生长的物质文化和家国兼济、经世济民的责任文化,这里有许多方面是当代晋商难以企及的精神高地。
这些文化精神所揭示的商业道德、商业道理、商业道路和商业道义,站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环境中,仍然是一面熠熠生辉的文化旗帜!从这个层面看,它所折射的主流价值又是何其明朗、何其深刻、何其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尽管晋商经历了落漠衰败、黯然沉寂的百年淘洗,尽管晋商文化传承在鱼龙混杂中也有一些腐朽灰暗的精神糟粕,但瑕不掩瑜!晋商文化的精神价值和现实意义仍然是我们需要研究、学习和汲取的精神营养。
当代山西的各种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是在晋商终结、断代半个多世纪后产生的经济体,并带有“国营”与“集体”的胎记。曾经因政治和历史的“割袍断义”,他们与前辈晋帮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他们中多数企业骨子里仍然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文化残留”;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民营企业,多数也是从“业主制”过渡而来,传统的“皇权”思想和“家天下”的文化习性也还比较突出。
因此,晋商文化的应用研究,应以借鉴和吸收晋商前辈创造的“文化精神”和“主流价值”为基本线索,以推动“当代晋商”企业变革转型为主要指向,以企业家的文化反思和自我人格修炼为变革起点。把复兴晋商人文思想的重点放在与当代晋商变革转型息息相关的思维创新方面:一是借鉴晋商的“义利观”,破解创业创富中“富不过三代”的传统魔咒和周期规律;二是借鉴晋商的“劳资观”,创造转型期劳动与资本共进共创的激励方法和兼容模式;三是借鉴晋商的“财货观”,揭示和深化产业链竞争的商业伦理和市场逻辑;四是借鉴晋商的“家国观”,激发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在消化和吸收这些精神成果的同时,当代晋商们应在文化反思与变革转型中创新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并以成熟的战略眼光、系统思维、综合能力、创新精神和求是意识,率领团队和企业成员,探索一条立足本土、比肩国际、创富报国、基业常青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衰落—终结—断代,晋商的落漠衰败不必回避,但应探究其整体黯然沉寂的历史原因和深层次问题。
晋商百年沉寂的历史,在晋商文化研究的史料和论著中多有提及。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如今,许多专家学者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对晋商发展轨迹也做过历史考证和经济分析,且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成果。只是囿于政治方面的“敏感”原因,文化研究的触角不得不游离于当时意识形态和体制“禁区”之外。有的专家在分析晋商整体衰败的原因时,把它归结于晋商自身“财富观念的狭隘迂腐”、“发展战略的盲目守旧”、“产业转型的滞缓落后”、“社会活动的畸形乏力”,这些分析毫无疑向是正确的;还有专家把晋商财东勾结朝廷、捐纳官衔、生活腐朽、赌毒败业等斥之为晋商的灰暗与陈腐,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但对晋商衰落于兵燹战乱、终结于社会制度变革、断代于国家法权铲除私产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则鲜有入情入理的分疏与判断。这就使晋商文化研究中缺失了一段重大而关键的历史背景、政治背景和法权背景,让晋商发展轨迹的历史扫锚与文化疏理,避开了“断代”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真实历史和深层次原因。
在晋商文化应用研究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以国家法权强制性消灭私产制数十年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和制度为什么能够在改革开放中得以重建?
现在,这个答案已经在新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下册中找到了明确的阐释。这就是说,晋商文化的应用研究不仅没有了“政治瓶颈”的制约,而且我们还可以从党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科学地嫁接在一起的伟大实践中,学习新思维、创造新实践、构建新文化。因晋商的历史“断代”,让后来山西企业挥之不去的制度文化缺失与商业文明断裂,也只能在文化反思和变革转型中得以修复、弥补和填充。
就多数山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实践看,在“物质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就,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制度现代化”和“精神现代化”层面,仍处在起步探索阶段。须从晋商“劳资共创、激励兼容”的制度文化中汲取营养,相机导入晋商奋斗数百年赖以代代传承的人本制度基因,并把这种应用研究同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制度转型的基本要求结合起来。潜心在所有制形式与分配制度、资源配置方式与转换效率、管理组织环境和人文精神这三个基础领域,深入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一体、共进共创的一系列问题。其核心就是要借鉴前辈晋商以 “顶身股”为特征的“人力资本制度”设计原理,把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人力资源及其附着在人身上的知识、能力和智慧资产,当作企业生产性供给而予以珍惜和挖掘,那种天然归人控制的“人力资本”就会成了企业的巨大财富。
从改革开放30年国家数度修宪,到2007年《物权法》的正式颁布;从100多年前推动中国近代化的“官办”洋务运动失败,到当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民营”经济崛起的成功,它明确地告诫我们:无论什么政治背景和经济制度,压抑或限制公民个人创富的奋斗精神,就必然扼制了社会进步的活力,经济发展就必然会丧失其动力。
因此说,“劳资共创”不仅是晋商制度文化的灵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作机制绕不开的一种政治诉求和制度安排。把晋商文化应用研究的重点课题,放在新时期劳动与资本兼容模式的探索和制度转型的尝试方面,不仅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而且使“晋商文化复兴地”的建设,也具有了自己的灵魂和方向。
三、反思—“涅槃”—复兴,晋企变革转型时不我待,但应审时度势,直面浴火重生的“涅槃”之痛。
就当代晋商企业而言,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多数还不是市场契约所维系的公司。国企的政府主导型治理结构、民企的家族主导型治理结构,尚处在不够成熟、不够健全、不够合理的动态完善阶段。即使是一部分多元产权主体创立的“公司制”企业,其法人主导型治理结构也带有控制权主体浓重的“独尊”色彩和企业家的“个性”特征。
除上市公司外,这些企业中多数还不是靠市场配置资源的自愿契约组织。因此,企业大量的资源由于缺乏真正的“市场合约”而处在某种控制方式之下的“公共领域”,从而在运行过程中刺激了国企改革后由“内部人”控制形成的公共职权私人化倾向;部分民企建制后不规范操作的直接后果,则导致了变相的“家族专政”和严重的“制度稀缺”。这就加剧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畸形和扭曲。
在一些自诩为“新晋商”的规模企业,没有经历过晋商文化精神和主流价值的淘洗磨练,也缺乏应有的制度敬畏和法治理念。虽然套用了公司制企业的“外壳”,但在公司内部却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名义股东”、“全能老板”、“悬空产权”、“空壳集团”以及“设董事长而不设董事会”等怪异现象并不鲜见。从这个意义上看,当代晋商的企业制度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和管理范式转移的推进,必然要面临思维振荡和体制颤变的冲击。同时,还须审时度势,突破企业既有的文化堕性,经历一场浴火重生的“涅槃”之痛。
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大进小退、优进劣退、强进弱退”的利益博弈,对现存产业结构的冲击、提升和权力、利益格局的改变、调整,自然具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也是山西社会上下不言而喻的共识。但从另一个“醒世”的层面看,制度转型的无奈与变革潮流的无情以及“老板办矿”机制的终结,也给当代晋商的企业家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企业转型课。无愧于“当代晋商”的山西企业家们,要看清前三十年的“发展红利”将被后三十年的“制度红利”和“生产力红利”所取代的大趋势,并以超凡的创造能力与实践品格,正视中国道德传统与市场经济逻辑之间存在的悖论,并直面变革转型中不断产生的各种困惑和迷茫。
不管是哪种法律形态的企业,都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面对未来发展中“低碳”、“绿色”、“可持续”的普世价值和“人本主义”的商业模式。
因此,必须登高望远、未雨绸缪,下决心突破企业变革转型中的观念障碍、体制障碍、要素障碍和实务操作中的瓶颈制约:一是要从理念上解决好“由帝制走向共和”的思维变革问题;二是要从体制上解决好“由集权走向分权”的制度安排问题;三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好“由独裁走向民主”的能力修炼问题;四是要从治理上解决好“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路径选择问题;五是要从管理上解决好“由职权化走向职业化”的战略转型问题。
同时,要支持和鼓励企业成员的个体行为、个人权利、法治理念和契约精神;要学习和借鉴晋商前辈“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洁之行”的人生选择和道德建构;要培育和打造转型期劳动与资本共进、共创、共赢、共富的转型实践和创新能力;要善于用变革的方式对各种深层次问题进行梳理、思考、研究和解决;要站在山西全域“转型发展综改试验区”的国家级战略背景下,以当代企业家特有的创业、创富、创新精神和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气魄,坦然迎接山西未来发展中大跨度的产业整合和制度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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