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商务交易额2015年要达万亿元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战略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效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山西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省将全力推进“3111工程”,即:打造3个主体集聚、特色突出、错位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10个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扶持1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企业,发展壮大1000家规模网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为鼓励电商企业发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首期缴纳20%,其余在2年内缴足。凡已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且已开展的经营活动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不需重新登记注册。对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