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捧回全国荣誉
日前,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晋中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被授予“2006至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称号,受到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联合表彰。
“五五”普法以来,在晋中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开拓思路,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个转变”。
首先是实现政府推动型普法向全社会参与型普法的转变,全市从上到下,形成了各级党委“一把手”挂帅的领导体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市、县两级政府工作目标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目标管理体系。其次,实现了普法对象从“要我学法”自发向“我要学法”状态的转变。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建立了以考促学的系列制度,即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副处(科)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公职人员的法律考试制度。还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在法律进乡村中坚持“三个结合”,普法与政策扶持相结合,普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普法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换届选举、退耕还林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第三是实现运动式普法向常态化普法转变,在不断引深“法律六进”活动的同时,坚持“进”、“建”结合,在城乡基层深入开展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活动。四是实现传统普法向法治文化建设的转变,在巩固完善法治文化“广场”、“集市”的基础上,将独具特色的晋商大院本土文化与法治文化相“嫁接”,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大院”,开辟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全新阵地。此外,还实现依法治市向“法治晋中”建设的转变,在法治城市创建中提出“提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能力、经济发展保障能力、民生民权维护能力、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创建工作目标。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正在全市蓬勃开展,呈现出全面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入“普治结合、治建并举、重在建设”的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