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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乡宁煤矿纠纷:不行你就打官司去,你的成不了他的,他的变不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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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服务电话:15300248390 时间:2015年3月22日 23:50


3月19日,山西乡宁县枣岭乡德通煤业的大门,突然在上午11时许被数辆杂七杂八的车辆堵住了大门口。一时间进出煤矿的货车、小车一下都挤在了德通煤业的大门口,大门口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很快,有人拉起了两条白色的长横幅,这在大门口很是夺人眼球,尤其是上面的黑色大字瞬间引来许多围观的人群,原来这是一起因煤矿维权引发的堵门事件。

事件真相还原 前因结出后果

早在1998年,高山虎和堂兄高兆兰两人就开始承包经营枣岭乡老君庙煤矿(史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的前身,以下简称:史家沟煤矿)。2004年8月15日,通过与乡宁县枣岭乡史家沟村民委员会签订《老君庙煤矿转让协议》他们获得了该矿的矿产权、经营权,高山虎担任“乡宁县枣岭乡老君庙煤矿”的法人代表。

2004年7月21日,高山虎与乡宁人本地人武真龙及其实际控制的山西天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担保”,其法定代表人杨玲峨系武真龙妻子)及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信用社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借款两笔共计2000万元,期限11个月,主要用于老君庙煤矿的基建,加大年产量至60万吨。

2005年6月20日,贷款期限到期,应偿还借款本金,但老君庙煤矿当时无力还款。此时鼓楼东信用社从天润担保那已收回2000万本金,老君庙煤矿及高山虎与鼓楼东信用社的借贷关系终止,并实际转为与天润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后经中间人协调,又与武真龙协商后将“老君庙煤矿的矿产证抵押给武真龙,将前述的2000万借款正常展期、利息按正常计算,待老君庙煤矿转入正常生产后逐步以煤炭销售所得偿还借款,在偿还完天润担保的2000万本金及逾期利息后,武真龙归还矿产证。

私刻印章伪造文书保护伞下终逃法网

2005年9月28日,武真龙私刻“乡宁县枣岭乡老君庙煤矿”公章以及高山虎的个人名章,以高山虎的名义与运城市洲鑫物鼎物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伪造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将武真龙与他们的债权关系私自转让给运城洲鑫公司。

随后,武真龙与运城市洲鑫物鼎物贸有限公司等雇佣凶手黄大勇、贺仁政、候精干等50余凶手手持砍刀闯入煤矿进行打砸,非法进驻强占了煤矿,驱散原矿上所有人员,砍伤、打伤职工数名,有的至今未愈,造成上千万经济损失。

2006年3月6日,高兆兰到临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了案,公安受理案件后,并于2006年3月30日出具了文件检验鉴定书(【20060临公刑文检字第04号】鉴定结论:《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转让协议》上“乡宁县枣岭乡老君庙煤矿”印章和“高山虎印”名章印不是乡宁县枣岭乡老君庙煤矿提供的“乡宁县枣岭乡老君庙煤矿”印章和“高山虎印”名章印模盖印形成,鉴定伪造证件、印鉴事实成立,确认了打砸煤矿属实。

当时行凶者贺仁政、候精干已被带回了临汾市公安局,公安干警正计划对武真龙进行拘传时,临汾市公安局某领导下令放走了被拘传人,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并将案件移交给乡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此案就这样被挂起至今。

原矿主“身陷囹圄”被迫出让煤矿股权

武真龙之所以把债权债务关系私自转让给运城洲鑫公司,就是他串通利用了该公司在运城司法界的势力,把高山虎从2006年5月4日起,非法关押到河北衡水、山西运城盐湖区以及河南三门峡等地看守所,迫使其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及《授权委托书》,高山虎坚决不从。他们又逼迫高山虎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由运城洲鑫公司对老君庙煤矿投资,不论投资多少,运城洲鑫公司须占建成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投产后的老君庙煤矿45%的股权。直到2007年9月,在武真龙等人取得了他们对煤矿霸占的“证据”材料后,才把高山虎释放。从此以后,武真龙就开始操控勾结各级法官,制造层层诉讼进行股份之争。

使尽鬼魅伎俩骗取整合资格

2009年8月份,按照当地政府关于煤矿的整合精神,史家沟煤业公司与井子滩煤业公司、万通煤业公司三矿整合为一体,并与山西同煤集团签订了框架协议,史家沟煤业资源储量多,被整合后拟占51%的股份。

武真龙压根就没有整合重组主体资格,但他为了达到侵吞史家沟煤业的目的,又以帮助当地九成焦化有限公司解决资金为诱,要求该公司法人连九成与他签订了一份虚假转让5l%股份的协议,骗得了煤矿整合重组的主体资格。以至于省定的“乡宁天和煤业有限公司''变成了武真龙的“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

连九成在与武真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即2009年8月25日,又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一款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是乙方(即武真龙)为了煤矿单独保留的目的而形成的。乙方不实际向甲方注入资金,不实际占有九成焦化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实际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第四款还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变回股权法定手续。”

2009年10月份,高兆兰就给乡宁县煤炭整合领导组组长杨安虎及乡宁县煤炭工业局煤炭整合办公室,递送了临汾市公安局对武真龙关于在史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整合的文件中所使用的老君庙煤矿公章,文书等均系私自刻制的鉴定报告,以及武真龙为了达到整合目的和连九成签订的焦化厂虚假股份协议。但他们均置之不理,一意孤行,支持武真龙这个恶霸的种种行径得以屡屡得逞。

贪官恶霸伸黑手 原矿主分文未得两手空空

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精神,三个矿根据资源保有量组成股份制,关停原矿筹建90万吨/年产新矿。整合后定名为“山西乡宁天和煤业有限公司”,但后来史家沟煤业得知省定的“乡宁天和煤业有限公司''竟然鬼使神差地变成了武真龙的“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高兆兰找到煤炭整合领导组组长杨安虎,递交了武真龙诈骗煤矿的成套资料。杨安虎对高兆兰说:“知道了,是你的成不了他的,是他的变不成你的。”

后来,副县长钱文亮、煤炭局局长高俊峰、资源局局长刘波叫高兆兰在整合资料上签字,当时被整合的井子滩煤矿和万通煤矿都分配详细各占24.5%,井子滩煤业得利3亿元,万通煤业得利4亿元。但整个资料并没有谈到史家沟煤业利益分配,高兆兰就说:“协议写具体些,我就签字。”但他们说:“你先回,下午接着谈。”

但到后来,整个有关史家沟煤业的整合相关情况,相关部门就不再通知史家沟煤业。就这样,史家沟煤矿就被他们相互勾结、莫名其妙地整合给了武真龙的天润公司。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时任乡宁县县长郝忠祥在2010年1月26日签发的乡政字[2010]5号文件“《关于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报告》报告”,报告内容显示:为了加快办理采矿许可证进度,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山西乡宁史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将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业有限公司。在转让后出现的任何纠纷,由乡宁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随后,高兆兰又再次找见杨安虎,杨说:“不行你就打官司去,你的成不了他的,他的变不成你的。”

就这样,乡宁县上演了一起官商勾结的丑剧,武真龙把煤矿的全套手续骗到手后,便把煤矿倒卖给山东万华集团,获利18个多亿。被整合后的井子滩煤业有限公司和枣岭万通煤业有限公司两个煤矿分得5个多亿,史家沟煤业落得两手空空、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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