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国晋商俱乐部 >> 晋商资讯 >> 三晋要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山西银行业多措施支持小微企业 确保“两个不低于”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发布者:晋商网编辑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服务电话:15300248390 时间:2013年12月16日 12:19


  中国经济网太原12月16日讯(记者白吉平)今年以来,山西银监局全面贯彻落实银监会及省政府有关要求,配合省政府的27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措施,多措并举,因势利导。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9月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18.41亿元,较年初增加788.64亿元,同比多增加416.2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31.17%,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19.76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22.54%,较年初上升3.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4.9 %,较年初下降1.16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两个不低于”目标。  

  ——积极建言献策,加大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积极参与并推动省政府先后出台第一批和第二批共27项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联合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出台了《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申报2013年度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通知》,积极组织申报。

  ——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审批。放宽准入条件,解除一次只允许筹建一到两家小微专营支行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筹建多家小微专营支行。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专营机构,改造原有综合网点,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准入涉及小微金融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简化小微贷款审批流程,设立专门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满足小微企业急、短、频的资金需求。截至今年10月末,我局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16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加强经验交流,力促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的落实。在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工作计划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类别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宣讲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交流和推广小微信贷工作经验,通报计划落实情况,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计划有人管,计划有分解、目标有落实。

  ——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不断营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浓厚氛围。5月15日至6月14日,组织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开展以“助小微 强服务 防风险 惠民生”为主题的山西银监局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商圈、走社区集中现场宣传106次,日常宣传的营业网点数达到4059个,摆放宣传展板5806块,悬挂宣传条幅3800条,电子屏宣传3256块,电台、电视宣传792次,网络宣传105次,共发放宣传资料90万份。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了系列宣传,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意识明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改进。

  ——加强统计监测,反映最新工作动态。统一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口径,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按月分行别、分地市统计监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编制《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动态》,向银监会、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确保全年完成小微企业各项工作目标。

  ——引导组织申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落地。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申报通知印发后,山西银监局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分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备相关材料进行风险补偿资金的申报,目前一季度的风险补偿金申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加强政策引领,提高工作有效性。9月份转发了《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银监办〔2013〕173号),根据山西实际提出了十条具体要求。并召开全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对全省银行业下一阶段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做了安排。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加强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审问题,利用好各自的优势、采取不同的业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批量化或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同时要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督查,加强政府沟通,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责任明确、实效显著、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局面。

  ——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安排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梳理,对照“七不准”、“四公开”的要求安排自查,切实做到对小微企业贷款不附加不合理条件、不收取除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费用的硬性要求。并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组织督导,确保目标完成。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是未完成“两个不低于”目标和增速未达到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水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督导。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增量”的目标。

TAG: 山西 银行业


顶:1 踩: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3 (1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2.58 (107次打分)
【已经有1人表态】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