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晋商之魂
不论是从历史传说的原始社会“尧舜禅贤”也好,还是从山西境内旧石器以至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遗存来看,都说明伦理美的思想很早就在 山西境内产生了。特别是史书记载的“楚王问鼎”的故事中所说王孙满关于“在德不在鼎”的回答,更是证明了这一点。所谓“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 牧,铸鼎象物,
晋商兴盛达5个多世纪。早在夏、商、周时期,山西境内的产品交换已经兴起。在夏帝都和各部落活动的中心区域,如平阳、蒲坂、安邑,今 襄汾陶寺、夏县、翼城、垣曲等地,市场交易已很活跃。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晋与三晋,即出现了像猗顿、吕不韦那样的豪商巨贾以及他们在思想政治上的代表纵横家 学派。与此同时,由于商业的繁荣,货币流通量的增加,山西成为中原地区商业之枢纽。秦汉时期,山西商业已拓展到内蒙古、东北辽东一带。隋唐宋元时期,山西 商人不仅携资竞争于全国市场,而且通商于塞外以至欧洲。在明代,因蒙古族不断侵扰,北部驻兵增加,粮饷缺乏,便实行“开中法”,用发给食盐专卖执照“盐 引”的办法,鼓励商人把粮食和食盐贩运到晋北边防粮仓。山西商人利用自己靠近边防的有利条件,捷足先登,以当时盐业集散地扬州为中心,不但向晋北边防输 盐,而且向全国市场进军,与安徽的“徽帮”展开竞争。“晋商”借助自己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雄厚的实力,到明代末期即成为雄踞海内的、中国当时最大的商业 集团。
同时,晋商利用明末实行汇票的机会,率先建立起“票号”,将商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在清代达到鼎盛。它不但在山西平遥、祁县、太 谷有总号30家,而且在各地有分号,既接受公私存款,又经营官商汇兑。不但基本上控制了全国的金融,而且把分号设到了日本的东京、大阪、神户,俄国的莫斯 科以及东南亚,每年获利达500万两。在清咸丰、光绪年间,则是“山西票号”发展的高峰,曾一度执全国之牛耳。光绪三十四年,全年汇兑达到两千万元以上。 而卓越的商业信用正是晋商尤其是“山西票号”得以持久、旺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晋商的成功不仅在于资本雄厚、管理严密、法规完善,更在于他们在实际运营 中同生产者、消费者、储户以及商业同仁之间建立了值得信赖的诚信关系。因其诚信享誉全国以至世界,才能真正做到“生意兴隆通四海”。
试想当时北方的农民、牧民,生活很贫困,甚至无力用现钱、现物购买或兑换商品,只能凭信用。晋商采取的就是“春赊秋收”的交易方法。 在春天青黄不接时赊给他们商品,解其燃眉之急,秋天再来收账。晋人的商号还常为蒙民捎购物品,甚至垫借钱财,一旦答应,就一定要办到。所以,深得蒙民信 任。蒙民购物,只认商标,不问价格,对山西商号的商品,从不怀疑其质量。这种信用买卖关系,多少年如一日而不变。及至发展到“票号”,更是不论款额大小, 路途远近,均必按期兑付,绝不延误。储户如需用款,随时可以提取。
对于“山西票号”的信誉,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十八评价说:“山右钜商,所立票号,法至精密,人尤敦朴,信用显著。”《英国领事报 告》中也说:“山西票号”信用很高,有力量买卖中国任何地方的汇票。上海汇丰银行说:二十五年来与山西商人作了几亿两的巨额交易,“没有遇到一个骗人的中 国人”。由此可知,“山西票号”之所以能“分庄遍于全国,名誉著于全球”的根本原因了。(以上参见:黎风《山西古代经济史》,刘建生、任志国《晋商信用及 历史启示》)
信用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政治稳定,经济、文化和社会风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动力。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黄金规则,也是政治活动、司 法行政的“黄金规则”。诚信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不能设想一个统治集团内部和统治者与人民之间失去诚信,互不信 任,互相猜忌、倾轧的状态下,能够维持其集团的存在和社会的稳定。不能设想一个诚信缺乏的环境能引来投资和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尤其是长远的发展。当年晋 商的崛起,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诚信走遍天下。